
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以下簡稱“新規”)4月1日起正式實施。你知道2016駕照新規的最新變化嗎?下面跟yjbys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修改后的《規定》共修改35條、新增17條,總計105條。修改后的《規定》,為一部分人群提供了申領、年審、增駕、換證、補證等方面的便利,也在境外駕駛證“轉入”、自學直考等方面加強了監督,在確保安全規范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優化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和管理制度。
更方便
1可以自主報考
今年年底前,全國將全面開通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通過此平臺來實現駕駛人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約考、網上繳費的功能。申請人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在經過身份驗證后,可以通過網上提交申請。規定明確了申請人通過互聯網進行身份認證與前往窗口提交申請的效力相同。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時預約、連續考試
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可以單獨預約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預約成功后可連續考試,將免去多次預約、往返的麻煩,更節省了時間。
3、16個試點城市將進行“自學直考”
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等16個試點城市中,學車人員可在車輛條件、隨車指導人員條件均合格的情況下,在交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上自學駕駛技能。
注意:自學人員應當攜帶學習駕駛證明、粘貼學車專用標識。自學駕駛的車輛必須是非運營小型汽車,必須加裝副剎車和輔助后視鏡等裝置,經檢驗合格后才能成為自學用車。
4一些被注銷駕照的情況可直接申請考試
原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原因被注銷的,可不經學習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考試。
更貼心
1小型汽車夜考可在白天進行
小型汽車夜考,可在白天模擬夜間燈光操作的方式來代替夜間考試,大中型客貨車夜考沒有變化。
2放寬殘疾人申領證的條件
單眼人士可考駕駛證:
139號令中新增了單眼人士申請駕照的條款,符合條件的單眼視力障礙人士,將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符合條件:單眼視力障礙的人士,優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且水平視野達150度。
放寬上肢殘疾人駕車的身體條件:
139號令進一步放寬上肢殘疾人駕車的身體條件,根據手指、手掌、下肢殘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或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符合條件:按照新規定,左手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須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請C1\C2\C3\C4準駕車型駕駛證。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駕駛證。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兩指健全,上肢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駕駛證。
3高齡駕駛人定期體檢年齡貼心修改
新規實施后,應當每年體檢并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駕駛人年齡,從60周歲升至70周歲,70周歲以下的駕駛人將不用每年體檢和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更放寬
1允許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原123號令中規定:“在暫住地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139號令實施后,在居住地就可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2允許異地補領、換領駕駛證和審驗
原123號令中,駕駛證補領、換領和審驗業務,應在駕駛證核發地進行。139號令實施后,駕駛證的補領、換領、審驗業務可在核發地之外的車管所辦理,不需要在居住地和原核發地往返奔波。
3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年齡下降
接受全日制職業駕駛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年齡限制進一步放寬,只要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即可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
注意:全日制職業駕駛教育在江蘇、安徽、云南三省試點,其他地區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的駕駛人下限年齡,仍然分別是26周歲、24周歲,上限年齡不變。
更嚴格
1學習科目二、科目三須有學習駕駛證明
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管所為考生發放學習駕駛證明,在后續科目二、科目三學習訓練時,必須隨身攜帶(紙質版或電子版)。
2學車時的交通違法責任更明確
未按照規定路線、時間學習駕駛,未按規定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隨車指導人員要擔責。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過期、沒有教練員或隨車指導人員、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學車人要擔責。
3境外“速成”駕照換領增加限制
持境外駕駛證的內地居民,申請換領內地駕駛證時增加了限制條款。如果取得該機動車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應當參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
4實習期只要記滿12分,都將注銷駕駛證
原123號令規定,實習期內記滿12分將被注銷駕駛證,導致一些駕駛人在實習期結束后才去處理交通違法,以避免駕駛證被注銷。139號令實施后,只要在實習期內發生交通違法,不管何時去處理,被記滿12分的駕駛證都將被注銷。
從“新規”中可以看出,條款的一些變化為廣大群眾帶來了更多的便捷,對于某些相關責任來說也更加的嚴格了。 |